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中甸(香格里拉)中甸是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首府,位于滇、川、藏三省区交界处。那里有澄碧的蓝天、漫山开放的杜鹃和神秘幽静的藏传佛教寺院,远处的雪山熠熠生辉。几年以前,迪庆州的有心人惊讶地发现,他们生活着的这片宁静的地域竟然与《消失的地平线》一书中描绘的“香格里拉”惊人地相似,莫非詹姆斯?希尔顿小说中的景物就是以迪庆为背景的?于是,香格里拉就成了迪庆的新称谓,吸引着国内外好奇的游客不辞劳顿接踵而至。在尘封半个多世纪后,“香格里拉”被重新唤醒,引导着人们追寻人间净土。2001年12月17日,国家民政部致函云南省政府:经国务院批准,同意中甸县更名为香格里拉县。